| 光隆實業自1966年成立以來,隨著企業發展,受到客戶與同業之間的肯定,逐步站穩羽絨業界領導地位。隨著近年來社會環境變遷及全球動物福利聲浪日增,本公司為落實企業對於社會及環境之責任,規範光隆羽絨原料供應廠商,須遵守以下相關行為準則:
˙ 供應商必須遵行各國當地動物福利法,採用人道方式生產並加工羽絨原料。
˙ 供應商禁止收購、生產、加工及銷售任何活拔羽絨以及其製品。
˙ 自上游養殖、屠宰、至收集羽毛之產品流程,供應商必須定期提供一系列可追蹤、監控羽絨產品流程之審查文件
˙ 供應商能持續監控其生產流程,積極改善並提升各項資源之使用效率,減少資源浪費,以降低對環境造成之負面衝擊。
˙ 供應商不可雇用低於當地法令規定之合法工作年齡之童工、囚犯及非法勞工。
˙ 供應商必須依循當地政府勞工法規,包含最低薪資、最高加班工時等規範,提供員工應有的薪資福利及相關權益。
˙ 供應商必須提供員工符合當地法令規定之安全、衛生的工作環境。
˙ 供應商承諾遵行以上行為準則,願意定期接受光隆實業或第三方機構之監督與管理,並承擔相關的義務和責任。
|